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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通辑令_法律文书_在线文书写作查询


刑事案件通辑令一、概念及作用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为抓获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时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各地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在侦查过程中,对已经逃跑的案犯,根据需要可发出通缉令,请有关地区协助查缉。对于被通缉的对象,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责任立即将其扭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通缉令具有法律强制性,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制作。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通缉令分“正页”和“存根”两部分。
(一)正页
    这是通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正式文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
1.首部
    由标题、编号、发布范围组成。
2.正文
    这是通缉令的主要内容,包括简要案由;被通缉人基本情况及衣着体貌特征;被通缉人携带物品情况;通缉令的具体要求包括联系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1)简要案由。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写明案情概况,说明通缉对象于何时何地犯了何罪后,于何时畏罪潜逃。当通缉令发出后,案情又发生了新的变化或出现了重要情况,可以再发补充通缉令,但在补发通缉令时,应将前次新发通缉令的编号、日期及变化了的情况分别予以说明,以便查对。
  (2)被通缉人的基本情况及衣着体貌特征。要写明其姓名(别名、化名、绰号)、年龄、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籍贯(国籍)、现住址、犯罪历史。身份证号码要如实填写。体貌特征要写明被通缉人的身高、面貌、肤色、体态、头发颜色及发型、口音、生理病理特征、衣着、特殊技能等。如身体的高矮、胖瘦、肩的宽窄、走路的姿势、头的大小、头发的疏密、发色的黑白、脸形的长宽、圆扁、额头的宽窄、眉毛的浓淡、眼睛的大小、鼻子的扁平、嘴巴的大小、牙齿的整齐、嘴唇的厚薄、下巴的尖圆、胡须的形状、长短等。如被通缉人具有明显特殊标记的,更要精雕细刻地予以描绘,如驼背、跛足、脸上有痣、麻、刀疤等;镶有金牙、说话口吃,声音嘶哑、语音宏亮、低沉等都要一一写明。衣着特征应详细描写被通缉人所穿衣裤、鞋袜的式样、颜色、新旧程度等。
  (3)被通缉人携带物品情况。主要指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潜逃时,如携带武器、弹药或手拷等,要写明型号及数量,如携带赃款、赃物,则要写明其数量、特征等。
  (4)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主要应写明三方面内容:一是查控的场所范围;二是交待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严防罪犯行凶;三是一旦发现被通缉人,如何与公安机关联系及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
  (5)附件:被通缉人的照片等。
3.尾部
    在正文右下方要署上发布时间并加盖发布机关公章。需要时可在通缉令下方附上抄送单位名单。
(二)存根
    按照规定格式依次写明单位名称、发文字号。然后,依次写明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原籍、通缉原因、通缉时间、批准人、承办人、填发时间、填发人等。由签发单位留存备查。
三、注意事项
  正文结构内容要完整,描写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的重点部位要易辩、易记;语言要简洁、明白、通俗、准确。
  严格掌握通缉令的发布范围,不能过大或过小;不能越级发布,超出管辖区的发布应上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制发,重大、恶性案性,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通缉的,则应报请公安部制发通缉令。
  要求和注意事项要交待完整、具体。
  如被通缉人自首,或被公安机关抓获、击毙后,应当撤销通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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