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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_情况报告_在线文书写作查询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报告于后,请予审议。
    一、主要措施
    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把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劳动合同法》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劳动合同法》是惠及亿万劳动者的一部法律,贯彻好《劳动合同法》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为此,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工会、妇联、团委、工商、公安、人事、安监、建设、卫生等单位为成员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市政府重点就贯彻《劳动合同法》作了安排部署,并组织相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有关工作的通知》等6个文件,进一步细化贯彻实施方案。今年来,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县(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到劳动者聚集场所带头宣传,有力地推动了贯彻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了《劳动合同法》在我市的顺利贯彻实施。
    (二)强化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全市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的热潮。一是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进行培训学习。去年9月,市政府组织举办了市、县(区)政府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的《劳动合同法》培训班,通过专家对法条的解读,为正确理解立法宗旨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了业务骨干。劳动保障系统和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办法,对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学习。《劳动合同法》实施主体是企业,在抓好劳动保障系统、工会组织以及部门人事政工干部培训的同时,重点对企业法人代表、劳资人员和个体业主普遍进行了一次培训。同时各县(区)还组织宣讲人员深入到重点企业召开职工进行宣讲。巴州区还把讲堂搬进农民工夜校,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对农民工进行培训。据统计,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参训人数达2500余人。二是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市政府将去年12月份定为《劳动合同法》宣传月,集中力量,在街头、车站、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单位、乡镇场镇、人口集中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宣传咨询活动2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翻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汇编》2万余册,录制CD光碟60余盘,散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悬挂标语100余幅,出动宣传车12台次。今年4月16日,市、区联手在巴州城区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咨询活动,市、区人大、政府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直接面对群众讲解宣传,影响大、效果好。三是以劳动者为重点开展上门宣传活动。为使维权的法律武器真正被群众掌握,市、县(区)劳动保障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宣传工作小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用人单位,到乡镇,分送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接受现场咨询等活动,为广大群众宣讲《劳动合同法》。南江县趁春节民工返乡之机,利用赶场天向外出务工人员赠送宣传资料,指点维权途径。四是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在《巴中日报》、《巴中广播电视报》、巴中电视台开设“劳动保障之窗”栏目,通过法条释义、专家访谈、专家释疑、问题解答、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在市劳动保障局网站上开辟咨询热线,接受群众咨询,解答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强化监察执法。为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今年2月22日至3月22日,市、县(区)劳动保障、公安、工商、人事等部门组成专项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规范职业中介和企业招工行为的专项行动检查。共派出检查人员297人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98户次,先后对20家人力资源市场(含职介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取缔职业中介机构2家,对3家职业中介机构和3家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工广告,不亮证、不佩证服务,建档不规范和招工不签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通过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职业中介领域中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二是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从去年10月份开始,市政府组织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检查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两个多月的专项检查,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578户,涉及劳动者23955人。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65家,责令支付拖欠涉及4326名农民工工资335.38万元。查处用人单位无故提前解除聘用职工23人的行为,责令给予经济补偿金1.89万元。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于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市政府组织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历时一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652户,其中:国有企业61户,集体企业55户,私营企业282户,个体工商户193户,其它用人单位61户,涉及劳动者27014人,已签订劳动合同19821人,占73%,对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43份。截止目前,已整改123家,正在整改的20家。
    (四)强化劳动争议调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把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作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对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1-5月,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2件,结案142件,结案率100%。积极推行“流动仲裁”、“阳光仲裁”。通江县、平昌县对不能到庭参加庭审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建立庭审公示栏,庭审前4天将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组庭人员、案由等内容进行公示。建立重大、特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三方协商、协作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案制度,对劳动纠纷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对可能引起的集体争议和带苗头性的劳动争议,提前介入,及时协调,及时化解,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NextPage]二、主要成效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5个多月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严格监督企业执行情况,使《劳动合同法》已在全市基本深入人心,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的阶段性成效。
    (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意识增强。通过广泛宣传和督促检查,使以前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口头协议代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已逐步成为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同时,劳动者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已逐渐把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劳动合同法》作为择业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劳动用工行为不断规范。通过组织有关部门的严格执法监察,促使用人单位在员工的聘用上,自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程序依法聘用;在员工管理上,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三)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为劳动者权益撑起了保护伞。据统计, 5个多月时间,通过贯彻《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主动共为2132名员工补发工资332.95万元,为985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2.03万元。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加班补发加班工资基本全面推行,职工工作、休息休假权得到兑现。妇女、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得到较好落实,
    (四)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劳动合同法》实施5个多月来,法律的权威得到初步显现,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职工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剥夺职工休息休假权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违法用工案件逐步减少。
    同时,在全市《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还存在盲区。《劳动合同法》从颁布到实施以来,虽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目前仍然留有死角,如一些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户等用工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执行未完全到位。
    二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打破了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认为兑现职工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导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采用短期合同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
    三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监督还很薄弱。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约束机制去推进,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行政监督力量比较薄弱、手段较落后,舆论监督还没跟上,社会监督的氛围没有完全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从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督促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势,各司其职,搞好协调配合,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在《劳动合同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狠下功夫,注重宣传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重点宣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适时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将《劳动合同法》列入“五五”普法宣传内容,多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利时机,依法加强对用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加强监察执法,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作为新的一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我们坚信,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把《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和谐巴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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