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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_统战民政_在线文书写作查询


论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近日,温家宝总理在出席“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时强调,“各级政府要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正确地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每一名公务员都要注重从这四个方面培养和锻炼自身的能力”。 

  新一届中央政府在大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进程中,鲜明地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的政府改革目标,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新理念对政府工作的统揽与贯穿,表达了在社会公众参与条件下,推进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向。 

  核心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去年以来,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以人为本与依法行政的理念、有限政府与法治政府的理念、服务政府与透明政府的理念、受监督的政府与可问责的政府的理念逐步渗透到公共管理领域,逐步流行于社会公众参与公共问题讨论的话语体系。这种新气象是与新一届政府锲而不舍地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分不开的。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首次论述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五方面内容———推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政风建设。以后,温总理又多次强调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即:“在认真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别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笔者认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在“四个方面”、“十六个字”,重点在后“两个方面”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八个字,即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政府建设和职能转变的关键是,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把更多的力量放到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来。因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是市场主体和公民自身难以提供和组织的领域,是政府职能的核心。随着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加深,经济主体的利益日益独立化,社会管理的领域日益扩大,社会管理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的范围、方式、程度、形态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的日常管理与危机管理,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趋势下的公共服务缺位问题,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形态凸显出来。经济建设的指导与协调任务日益繁重,需要继续加强的同时,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这个政府建设的“短腿”亟需“补齐”。 

  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建设,是协调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中矛盾的重要制度建设。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不仅包括用发展创造的经济增量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化解前进中的矛盾,更需要总结政府管理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不足甚至是失误,通过改善制度供给,校正发展不平衡中蕴涵的制度缺陷,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重点是以人为本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满足公共需求,提供公众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是衡量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指标。今年2月,温总理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班上的讲话,详细阐述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涵。 

  笔者认为,概括起来理解,社会管理包括常态条件下的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与非常态条件下的危机处理。它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供给,为市场活动提供公平的、安全的平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抓住以人为本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本质,遵循市场经济建设规律并结合破解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发展难题,提出的政府自身建设的一个总的指导思想———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覆盖是社会公众,而不是某一群体;公共服务的对象是公众的生活和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公共服务的手段是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温总理对政府公共产品提供的范围、重点以及政府公共服务的目的的论述层次很清晰,概括起来就是“三公共一公众”:公共产品的范围和内容是提供公共设施,发展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公共服务的目的和导向,是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重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与供给,就是重视提供好社会公众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这既是政府适应角色转换,在转型期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又是在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下推进政府改革的动力与源泉。 

  用以人为本的要求来履行政府职能,就要防止和杜绝假借公共利益旗号,行与民争利之实的行为;就要形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主动服务、平等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的政府工作新风尚。 

  推进政府改革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离不开政府改革。推进政府改革的依靠力量是公众参与。只有重视老百姓生活感受的政府,才善于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够广泛地了解和关照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才能在利益协调基础上顺利推进政府改革,增强执政能力。政府推进全面履行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的过程,是一个理清政府、社会、企业、公民关系的过程。这一过程,也必然导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感受的变化。因此,必须重视社会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必须强调社会公众利益的表达与维护,必须突出人民对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评价。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政府改革的时代性,把握政府改革的规律性,并使政府改革富于创造性。 

  推进政府改革,要树立还政于民、让利于民的思想,清理和校正与民争利的政策。如果说党的工作的最高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那么,政府工作的最高理念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还政于民———公众参与社会治理,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蕴涵的国家机构向社会组织,国家权力向公民权利的回归;让利于民———维护公共利益,从体制入手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教育乱收费和药品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政府改革必须厉行权责对等,建设“问责政府”。牢固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推进依法行政。不久前,李金华审计长提交了一份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2004年的审计报告,这种公布的方式,这种公布的力度,是国家审计机关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笔者以为,这是中央政府推动政府自身建设进行到一定阶段的一个重要信号:从政府建设转向政府改革。改革的动力一方面来自中央领导层的推动,更重要的则来自社会公众的参与,来自社会舆论的呼应。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改革的动力,必将加快“问责“的制度化进程,推动创新政府改革模式,加强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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