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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旗长在全旗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财税统计_在线文书写作查询


副旗长在全旗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副旗长在全旗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7月26日)

同志们:
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旗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旗国债资金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市纪检委等四部门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旗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提高全旗国债资金项目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债资金项目的效益,拉动全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旗国债资金项目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国家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国债资金项目都是实现宏观调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支撑。每一笔钱、每一个项目,用得好,能实实在在地留下点东西;用得不好,则打水漂,甚至起负作用。因此,国债资金项目的绩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政府部门的效能水平。近年来,我旗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各类国债资金项目的使用。通过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国债资金项目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不断提高了国债资金项目的使用效益,使国债资金项目在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积极向上争取,并管好用好国债资金项目对我们这个国家级贫困旗的发展至关紧要。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将此项工作摆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认识。
二、全旗国债资金项目管理上取得的成绩
近几年来,在全旗基础建设资金缺乏和财政支出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全旗各级、各部门共同配合,互通信息,为全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争取到了大量的国债资金项目,特别是2004年至今,全旗共多方争取各类国债资金1亿余元,共组织实施移民搬迁、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人畜饮水、以工代赈、教育文化卫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检法司等各类国债项目50余个,这些资金、项目有效弥补了全旗财力不足的实际困难,对拉动全旗经济增长,推动各项事业进步,稳定社会秩序,保证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各级、各部门在如何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实施好这些项目上,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可以说,近几年全旗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使用国债资金的水平得到了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增强,国债资金项目使用效益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尤其是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更是着眼于从源头上解决国债资金项目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等问题,相继推行了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等多项改革措施,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管理办法,努力从制度上规范了各类国债资金项目的管理和使用。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或联合或单独深入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及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的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全旗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项目使用的巨大效益得到了显现。
三、国债资金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在国债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监督方面我旗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违规违纪的分布范围情况看,存在于国债资金项目和拨付使用管理各个环节;从违规违纪行为的形式看,有的问题相当严重,呈现出挤占、挪用、截留、套取等多种形式;从违规违纪发生的重点来看,基层最多,乡级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出现固然有苏木乡镇经费紧张等一些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暴露出在国债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和监督上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低,监督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国债资金项目作用的发挥和项目资金的争取,而且滋生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目前,综合各方面掌握的情况,全旗在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上主要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 国债资金到位不及时。多个专项资金检查组在对我旗的检查中发现,一些国债资金下达进度较慢,被截留、滞留于中间环节。由于资金拨付不及时,严重影响了国债资金项目的实施和使用效益的发挥。
(二)挤占、挪用国债资金。国债资金是以项目为载体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尽人皆知。俗话说:打油的钱不能打醋,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悖于常理,受集团利益和眼前利益驱动,忽视了长远利益和社会效益,挤占、挪用国债资金项目,有的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有的利用国债资金补充办公经费。这些情况的发生,客观上虽然有资金缺口和经费不足的因素,但主观上还是态度和责任的问题。
(三)作业设计执行不严格。有的项目实施单位由于申报项目不准确或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等原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国债资金用途,变更项目内容,以及实施地点,没有将国债资金真正用于国家规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上。还有的项目实施单位,工程质量不过关,工程数量不足,从中套取国债项目资金。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部分项目主管部门除承担计划、规划、作业设计的编制以及实施职能外还承担着主要物资采购、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直至报帐的全套职责,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相应的牵制制度和合规的内部控制。
(五)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有的项目单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大额使用或提取现金,国债资金科目核算不准确,报账不及时等方面。
(六)“三专一封闭”的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国债资金项目多头管理,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等问题仍然存在。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管理部门管理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国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等方面的原因,但是,更主要的还是违纪违规的单位及责任人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
四、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各类国债资金
在今后的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上,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登记,封闭运行的“三专一封闭”管理制度,任何人、任何情况都不能改变这种管理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才能充分发挥国债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务必认清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务必认清所肩负的职责,确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旗政府的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做好这项工作。
第一,要理顺国债资金项目管理程序。坚决做到“政府统筹安排、财政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从而,有效规范国债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凡文件或预算已明确具体用途的项目,由旗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有关的主管职能部门要以文件形式进行批复,具体责任单位或部门要按照上级《项目计划批复书》及时执行。二是财政及项目责任单位在国债资金使用上,要设立专户、专人、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不得滞留、挪用、扩大资金的使用范围。财政部门要根据批准的资金预算、分配方案、使用计划和规定的用途,按项目进度、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物资供应商、项目实施单位或主管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在国债资金项目中安排的工程招投标和货物采购,原则上都要履行政府采购制度,一会,我要具体讲到。
第二,要严格执行国债资金项目的管理报账制度。国债资金项目实行报帐制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项目实施单位套取、挤占、挪用国债资金问题的发生。目前,由于部分项目主管部门把关不严,导致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因此,今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在项目实施前就制订出国债资金报帐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核项目实施单位上报支出的真实性,严格履行报帐程序,对弄虚作假、虚报支出、套取资金的要追究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国债资金使用纪律。《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出台,并且下发了很长时间,我想大家都已经学了。在这里我觉得我还要强调三项纪律: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文件已经成文下发,就是政府的政令,要做到令行禁止,一级服从一级,按照有关文件、有关法律、有关规定,依法行政。二是要严肃财经纪律。要按照《办法》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操作,这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具体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上级的审查,经得起人民的视查,经得起历史的检查。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搞好国债资金项目的管理,既是我们的权力,也是我们的责任,更是上级部门对我们工作的要求。在以后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都要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来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工作,切记不可有法不依、不可有文不办、不可有要求不执行。
今后,不论是国债资金项目,还是其他专项资金项目都要实行违纪责任追究制度、部门行政领导责任制度以及实施单位和承包主体责任制度,各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负全面责任。纪检、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及项目主管单位等部门必须全程跟踪国债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监督、指导项目建设,进行跟踪问效。对截留、挤占、挪用或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严重损失以及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旗委、政府将给予严肃处理。对不及时纠正违纪问题,屡查屡犯或明知故犯,一意孤行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在党纪、政纪上不但要严肃处分,还要处罚违纪单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迁就。
第四,进一步理顺国债资金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是通过竞争机制引进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管理经验,合理降低项目投资成本最直接有效的途径。要充分发挥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在国债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过去,我们没有明确把国债资金项目统一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而是,把资金完全拨付到各个项目实施单位手中,分散采购、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存在着预算编制不细,支出管理不严等等的问题,使项目造成了高成本,而且,有时还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今后,我们将在国债资金项目使用上全面推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这种市场经济通行做法,以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管理,使财政拨款的依据不再是预算指标,而是合同价格;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而不是滞留浪费在中间环节,这种拨款方式,能够减少资金的流通环节,延伸财政管理职能,防止国债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从而达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
五、认真搞好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
今天会议结束后,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凡是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人员,于7月底前对国债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做到检查一项,规范一项,确保顺利通过

副旗长在全旗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8月份赤峰市纪检委和10月份自治区纪检委组织的专项检查。下面,我就自查自纠工作讲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自查自纠范围。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开展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旗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督查组由旗纪委监察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涉及国债资金项目的单位由一把手负总责。此次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单位是:2004—2005年涉及国债项目的全旗所有部门和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国债资金项目管理是否严格履行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投资计划下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招投标、工程进度,项目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原始会计凭证是否齐全,财务帐目是否清楚,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留及使用等方面内容。
二是严肃认真的搞好部门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此次国债资金项目检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牵涉到的部门、单位多,光靠旗级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是很有限的,大部分还要靠涉及到国债资金项目的单位和部门自己进行自查自纠,解决问题,如果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抓不紧,抓不好,整个检查就有可能走过场。因此,希望大家都要牢固树立全局观、法制观、纪律观,克服等待观望和侥幸过关心理,认真组织搞好自查自纠。
在此次国债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坚持“谁实施项目、谁主管项目、谁负责自查自纠”的原则。分行业、分主管部门、分苏木乡镇负责组织自查自纠,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撰写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底前报旗发改局。具体讲就是:首先由项目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组织、安排所辖区的项目实施单位逐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撰写自查自纠报告,由苏木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把关后,上报旗发改局。从而,形成要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机制。例如:林业局负责你所管辖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包括:组织自查自纠,汇总自查自纠情况,并撰写自查自纠报告,上报旗发改局。同样,水利、农牧局、城建、教育、卫生、公检法司等部门和苏木乡镇也要按这个办法组织实施。同时,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检查制约、纪律约束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违规现象的发生。
由于,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凡是涉及到自查自纠的单位和部门均要把这项工作做为近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落实,旗督查组也要马上下去开展工作,深入一线,对重点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全面督查。凡经旗督查组或赤峰市、自治区检查组专项检查时发现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留下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及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全面加强国债资金项目管理,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饱满的热情,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要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化研究、具体落实。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切实抓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察工作。只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国债资金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健全和落实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就一定能够把全旗的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做实、做好。希望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紧密配合,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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